1.本项目为我院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商业采购,采购程序及规则由我院依据经营自主权依法制定。现对采购活动中的疑问及质疑提出程序补充明确如下: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,可在12月12日17:00前以书面形式(盖章扫描件)提交至指定邮箱。我院将在收到书面疑问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。答复期间,采购活动依法继续进行。此程序为双方沟通解决疑问的渠道。 2.本项目将按原定计划推进,现场谈判时间预计为2025年12月15日10:00,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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